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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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年放寒假的通知

2017-01-12      

校内各单位:

2017年寒假将至,为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寒假和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2017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教师从114日(星期六)起放假,217日(星期五)收假。2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办理报到手续,20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

2.114日起,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行确定本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轮流休假时间,21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值班安排

1.各单位工作值班和领导带班: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值班和领导带班,每天须有一名处级干部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地点在本单位办公室,值班时间为: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安全保卫值班:两校区的安全保卫值班由保卫处统一负责并部署安排。校务楼、办公楼、新勇学生活动中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和家属区的安全值班按照相关职责划分,分别由后勤第一集团、物业公司、学生处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5310005

保卫处报警电话:85310110(长安校区)

85308110(雁塔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53101208120(长安校区)

85303965(雁塔校区)

、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明确带班领导,安排专人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

2.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卫处及相关单位要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假期学校稳定。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维护,确保校园网的安全、畅通。

3.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学生放假离校前,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和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附属单位和产业开发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合作办学学校应参照本通知精神和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函授生返校面授任务的单位也要做好函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4.关心群众生活,做好优抚慰问工作。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校工会要了解教职工节日安排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要做好补助慰问;后勤第一、第二集团要做好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后勤职工的慰问工作;武装部要组织好对校内退伍、复员、特别是伤残军人的慰问;离退休职工工作处要做好对离退休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工会、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团委要本着健康、节约、丰富多彩的原则,安排好教职工和留校学生假期的文化娱乐活动。

5.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后勤第一集团、第二集团要全力做好用餐、车辆通勤、水、电、暖等后勤保障,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6.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严防“节日腐败”的通知》规定,厉行勤俭节俭、拒绝铺张浪费,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春节。

请各单位于112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带班领导等)电子版通过教育行政网络办公系统“资料报送”版块分别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各1份(学校办公室接收人:杨柳青,保卫处接收人:李利),同时将值班安排公布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以供师生查阅。

  

                   校长办公室

201719